近日,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按下指印,一起历时一年多的山林纠纷,在澧县司法局甘溪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得以成功化解。
2021年11月,澧县甘溪滩镇东门村村民马某与邻居孙某因山问题产生纠纷,双方发生言语争执,并引生肢体冲突,致使马某受伤住院。在调解员的努力下,尽管双方达成了协议,为马某争取到了一定赔偿,但马某认为该笔赔偿金太少,无法补足自己花费的治疗费用,因此在签订协议书后又提出了其他诉求,导致协议未履行。
2022年9月,又经司法所多次调解,孙某同意在原有赔偿基础上额外增加3000元,但其提出要分两次支付,于当年9月底和12月底分别支付1500元,马某表示同意。但不料马某私下找孙某协商,还提出了各种要求,如拓宽公路、开挖堰塘等,孙某一气之下便拒绝支付第二笔赔偿款,双方再度陷入僵局。
由于孙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,于是马某再度找到甘溪滩司法所申请调解,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事情原委后,一方面建议马某要抱着诚意解决问题,结合实际提出条件;另一方面对孙某不支付赔偿款的做法进行劝解。一番沟通下来,马某恢复了理智,表示自己是因年老体弱,没有劳动能力,才会一时糊涂提出一些过分要求,只要孙某支付剩下的赔偿款,便不再因此事发生其他矛盾纠纷,孙某则表示同意马某的想法。最终,在甘溪滩司法所、镇平安办和东门村调委会的调解下,双方达成了协议,马某从孙某手中领取到了余下赔偿款。
近年来,甘溪滩司法所秉承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理念,积极化解矛盾纠纷,用自身实际行动维护群众的正当诉求和利益。下一步,该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,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全力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。(澧县司法局甘溪滩司法所 谭伟红)